哈尔滨记帐报税——审计评价要层次分明、详略得当
根据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,审计评价要围绕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。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中,还要对被审计对象内控制度、重大经济决策、廉政建设和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价;对任期内单位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,干部应承担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合理的划分,明确责任。其中需要涉及对被审计对象之一“人”的评价,更要慎之又慎。
(一)真实性评价。是指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、会计制度的情况,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和业务经营成果相符合的程度作出的评价。
(二)合法性评价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,是否遵守了有关的财经法规。
(三)效益性评价。效益审计是审计机关多年来一直探索的课题,涉及方方面面。但审计报告中效益性评价主要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中资金的使用效益,以及对经济活动的经济、效率和效果的评价。